2016年6月17日,FCC 发布关于射频(RF)LED照明产品的最新认证和测试的文件:KDB640677 D01 RF LED Lighting v01,以澄清FCC的规则如何适用于这些产品,确保设备不会对无线电通讯服务造成有害干扰。
依照FCC的规则,RF LED照明产品受Part 15规则的管制,KDB640677 D01 文件明确了产品授权及测试要求,进一步澄清了RF LED照明产品应接受15.109条文30MHz~1GHz辐射干扰限值的管制,以确保射频干扰整体达标。
KDB640677 D01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 RF LED照明产品的定义
- RF LED照明产品是指利用半导体材料将电能转换为光能的产品,这种光线通常用于一般照明以及其他应用,如交通信号灯、道路照明、制造行业、农业等等。
- 如果LED灯是无源的或者直接由直流电源供电(无驱动电源模块),或者供电模块的电路工作频率小于9kHz,则不视为RF LED照明产品。
- RF LED照明产品可能使用单个或多个LED芯片,并且包括OLED和量子点等技术。
- 本文件不涉及传统照明产品,例如白炽灯、荧光灯、HID灯以及无需拆除电子镇流器的直管LED替换灯管等。
2. 各方责任
- 运行Part 15 无意发射体的条件是不会产生任何有害干扰,因此,制造商和使用者应注意,如果发生有害干扰,则必须停止运行该照明设备。
- 鼓励各负责方使用良好的工程设计和制造技术,以满足甚至超过所需的辐射限值,并提供技术建议,帮助减轻照明设备产生的无线电干扰。
- 对于受验证程序管制的LED照明产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应负责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3. 测试和授权要求
- RF LED照明产品通常采用一个独立的或集成的驱动电源,通过功率变换或数字电路有意产生射频(RF)能量,最终给LED提供驱动电力。RF LED照明产品不是通过辐射或感应方式来传递或利用射频能量,因此它们按照FCC的规则被归类为无意发射体。
- RF LED照明产品受“验证(Verification)”设备授权程序管制,即通常所说的VOC认证。
- RF LED照明产品包括传导和辐射两个测试项目,分别应符合第15.107和15.109条文的排放限值。
- 按照FCC Part 15B的要求,RF LED照明产品的测试方法依据ANSI C63.4:2014为标准。 FCC电磁兼容标准开发委员会正在起草照明产品单独的测试标准ANSI C63.29,一旦完成,灯具产品将有的测试标准。预计将解决更详细的测量方法和配置。
- 按照15.33(b)条文的规定,如果产品的最高工作频率小于1.705 MHz,则辐射发射的测试频率上限为30MHz。FCC在本KDB文件中指出,由于RF LED照明设备的辐射干扰具有非周期性和宽频带的性质,有足够的能量和潜力产生远远高于30 MHz的辐射干扰。因此,本KDB文件澄清,所有的RF LED照明产品,无论最高工作频率是否小于1.705MHz,辐射发射的测试频率上限都为1GHz。也就是说,所有RF LED照明产品都需要测量30MHz-1GHz的辐射发射,以充分证明符合第15.109条文的辐射发射限值要求。
KDB640677 D01 RF LED Lighting v01文件:点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