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加拿大限用有害物质条例SOR/2012-285《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生效,该条例为2012年12月批准通过,取代了之前的2005年的版本。
SOR/2012-285《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条例》旨在通过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22种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有一定数量 的豁免),防止潜在风险对加拿大环境和公民健康造成伤害。新法规在原法规确定的18种物质基础上增加了4种新的有毒物质。新增物质包括:烷基化二苯胺 (Benzenamine, N-phenyl-, reaction products with styrene and 2,4,4- trimethylpentene ,BNST)、短链氯化烷烃(Short-chain chlorinated alkanes ,SCCAs)、多氯化萘(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PCNs)和三丁基锡化合物(Tributyltins ,TBTs)。此外,新法规还对原法规关于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HCB)的报告以及限制条款进行了修改。
该条例禁止在加拿大制造、使用、销售、提供、进口的22类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如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