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计划由自我声明模式转变为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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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之前,能源之星的加入为申请即获标志的自我声明模式,这个模式执行多年以后,越来越凸显不能事先验证的漏洞。在2010年3月,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这套流程对可能存在的欺诈和滥用缺乏防范,不足以防止厂商虚构或故意篡改产品信息,许多低劣甚至是不存在的产品也能轻易申请到能源之星认证。此后EPA就承诺会修改“能源之星”认证计划,要求必须递交样品进行测试,然后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标志,也就是第三方认证的模式。

从2011年开始,能源之星原来的自我声明模式转变为第三方认证方式,EPA重新制定了申请流程和程序要求。为了便于对比,下面列出变化前后的流程对比:

2011_ENERGY_STAR-2

从这两个流程上可以看出两个比较大的区别,一个就是样品的测试单位改变了,以前只要工厂自己测试就可以,现在必须要在EPA认可的实验室测试才可以;另一个就是以前EPA自己在负责审查工作,而现在这个工作交给了CB负责,EPA只对线上列名进行管理。

ENERGY STAR官网:http://www.energystar.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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