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EPA) 10月21日公布了旨在协调CFL灯泡和LED灯泡能效要求的“ENERGY STAR Lamps V1.0 DRAFT 1(能源之星照明灯泡V1.0初稿)”,其目标是确保所规定的照明性能标准和测试方法能够保证灯泡的效率和质量,与采用何种技术无关。
该规范目前尚不涵盖以下灯泡:采用外部镇流器、驱动器或变压器进行工作的灯泡(包括线性荧光灯、线性荧光灯的LED替换灯以及低压灯泡)、由内部电源(如太阳能)供电的灯泡、其能耗特性不提供有用照明的灯泡、采用非ANSI标准灯座的灯泡以及符合扎嘎(Zhaga)标准的LED光源。
新规范对所有灯泡提出的发光效率要求要比现行规范稍为严格,对所有5 W以上灯泡的功率因数(PF)要求≥ 0.7,这个值对LED灯泡不是什么问题,但有可能导致CFL制造行业的快速萎缩。EPA还邀请利益相关者就初稿发表看法,电子邮件地址为lamps@energystar.gov,主题行注明“ENERGY STAR Lamps V1.0 First Draft Comments”。意见征集期截至到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为止。另外,能源之星计划于11月30日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一次利益相关者现场会议,以便能在2012年春季完成定稿。如有兴趣,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提前报名。
ENERGY STAR Lamps V1.0草案下载地址:http://www.energystar.gov/ia/partners/prod_development/new_specs/downloads/luminaires/ENERGY_STAR_Lamps_V1_0_Draft_1.pdf
要查询进一步信息,请访问能源之星官方网站:http://www.energystar.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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