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义乌东阳市小太阳照明有限公司委托义乌市徐杰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申请注册第11类手电筒类别的“i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这个类别包括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经初步审定,国家商标局于2011年6月13日进行公告,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在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苹果公司委托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认为蔡先生已构成类似商标侵权,要求撤销义乌小太阳照明有限公司的“iPhone”商标申请。苹果公司在异议材料中提出的唯一理由是要求商标局认定“iPhone”为驰名商标,并给予“iPhone”商标进行跨类别保护。
2011年3月1日,东阳市小太阳照明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全国30多家媒体到场。公司总经理蔡志勇、董事长杨龙到场进行答辩。“我们认为,使用‘iPhone’作为手电筒商标是合法的,不会因为对方是世界500强就屈服,也不会因为对方是外国公司,而感到低人一等。”杨龙说。
据介绍,来自温州的蔡志勇家族经营的“东阳市小太阳照明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00多人,主要经营“SmallSun小太阳”商标的手电筒。
业内人士认为,“iPhone”商标进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还未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其胜算的几率并不大。一旦苹果公司提出的注册异议被驳回,那么按照程序,可向商评委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满意,那么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整个程序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甚至更久。
东阳市小太阳照明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wzhixin.com 或 http://www.ywzhixin.net/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http://www.ctmo.gov.cn/
商标信息查询网址:http://sbcx.saic.gov.cn/trade/SelectTdInfo/SelectTdInfo.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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