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能源之星嵌入式筒灯V1.0规范的第二稿草案,旨在取代灯具V2.2规范中现有的嵌入式筒灯和嵌入式筒灯改装套件的要求。
自第一稿发布以来,EPA已经收到了一个品牌商(Cordelia)、两个行业协会(NEMA/ALA)和三个认证机构(Intertek、TUV、UL )的评论意见。为了回应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宝贵反馈,草案二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EPA的意图仍然是希望在灯具V2.2下认证的合格型号可以在没有额外测试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评估和获得认证。
草案二的变化涉及认证产品系列的新方法、简化流明维护寿命要求以及修订仅用于在线销售的包装要求等,以下是修订摘要:
- 为了回应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即筒灯除了嵌入式外还有多种安装方式,EPA扩大了产品类别范围,包括线缆安装(Cable Mounting)、吊装(Pendant Mounting)、半嵌入式(Semi-recessed Mounting)、表面安装(Surface Mounting)、墙壁安装(Wall Mounting)安装配置。
- 增加一种产品系列认证方法,该方法要求产品系列的代表型号具有最大输入功率和最高光效,只要满足最小初始光通量要求,就允许减少光输出从而具有较低光效的差异,这种方法可以通过较少的测试来认证更多的型号。
- EPA已澄清了ANSI/IES LM-80-21、IES LM-80-15或LM-80-08及其附录A是可接受的颜色维持测量方法。
- 光源寿命要求修订为25,000h,并且不再区分光源是是否为可拆分类型。EPA建议使用新的ANSI/IES TM-21计算器对所有产品进行重新评估。
- 删除流明维持合规方法的“选项2”以及所有与LM-84测试和TM-28寿命预测相关的参考资料,因为该选项在以往的灯具认证中极少使用。
- 作为对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回应,EPA澄清了ANSI C82.77-10.2014和ANSI C82.77-10.2021是可接受的功率因数测量方法,以确保在重新认证过程中不需要额外的测试。
- 删除灯具V2.2规范中的可维修性和可替换性要求,因为这些要求并不适用于嵌入式筒灯。
- 利益相关者认为,当前的包装要求是为零售而设计的,消费者在商店内根据包装上的信息做出购买决定。对于在线销售来说,这是昂贵和不必要的,因此EPA更新了包装要求。对于只用于在线销售并随后直接发货给客户的产品,可以通过向所有在线经销商提供补充性能摘要文件来满足包装要求,以确保在线营销声明与产品的认证一致。
- 取消了与隔热类型(Type IC)和气密认证相关的包装要求,因为已经存在于此类安装相关的安全标准中。
EPA欢迎对第嵌入式筒灯V1.0规范的第二稿提供反馈,利益相关者可在2023年7月28日前将评论意见发送至lighting@energystar.gov,邮件主题应注明“能源之星嵌入式筒灯V1.0规范草案二评论”。请注意,除非另有要求,EPA会将收到的意见公布在“能源之星”网站上。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EPA还将举办一个草案2的网络研讨会,报名链接是:teams
Recessed Downlights V1.0 Draft 2 Specification :PDF, 4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