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计划的要求,所有合作伙伴都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出货量数据(Unit Shipment Data),未能在3月1日前提交数据的合作伙伴都将从“能源之星”网站的“制造商名单”中删除,其所有产品也将从“已认证的合格产品列表”中删除。
2015年初,EPA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合作伙伴提交2014年度的出货量数据。截止目前,部分没有响应的合作伙伴已经被除名,其产品将不能再粘贴能源之星(ENERGY STAR)标志。依据EPA的规则,错过截止日期但在3月底之前提交数据的合作伙伴,其公司名称和产品将于4月初重新恢复到“能源之星”网站中。到5月1日仍未提交出货量数据的合作伙伴将无法为新产品申请“能源之星”认证,直到数据被提交才能恢复。
以下是ENERGY STAR 2014年出货数据时间表,已经被除名的合作伙伴在3月31日之前可以根据产品类别填写“Data Collection Form ”,发送到NEMABISSTATS@nema.org 或者unitshipmentdata@energystar.gov(二选一),获得重新列名的机会。
出货数据填写规则可以查看这里。
能源之星2014年出货数据收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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