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Olight公司宣布召回多款手电筒

    2022年3月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Olight公司宣布召回多款手电筒。

    本次召回涉及Olight公司M2R Pro和Warrior Mini两个系列的手电筒。M2R Pro系列有黑色、迷彩、沙漠黄、草绿、爱国者、青铜灰、橙色、蓝色、海洋迷彩、紫色、白色和古铜色版本,尺寸约为5.37英寸长,1.16英寸粗。Warrior Mini系列有黑色、沙漠黄、迷彩、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永恒铜和红色版本,尺寸约为4.19英寸长,0.91英寸粗。

    本次召回的商品在中国生产,由美国新泽西州萨默塞特市的Olight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进口。于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在Olightstore.com、Amazon.com网店和全美零售商店售出约215,100个,零售价在48美元至120美元之间。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当消费者将手电筒放在腰套或口袋里时,可能会无意中打开并导致高温过热,有灼伤对消费者的危险。

    截至目前,Olight公司已经收到127起手电筒意外打开和过热的报告,共导致22起烧伤,其中3名消费者为二度烧伤。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手电筒,并联系Olight公司以获得全额退款或免费更换手电筒。此外,消费者还可以拨打Olight公司的免费电话888-889-6870(上午8点到下午5点,周一到周五)、发送电子邮件至cs@olightstore.com或访问网站www.olightstore.com,以获取更多召回产品的信息。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HKC-US公司联合召回多款中国产吊扇灯

    2021年12月15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HKC-US公司联合召回多款中国产吊扇灯。

    本次召回涉及Harbor Breeze的52英寸Belleisle Bay吊扇灯和Honeywell的 52英寸Rio吊扇灯,包括多个型号,但产品规格相同,仅外表颜色和品牌不同。Harbor Breeze的产品包括拉丝镍外饰面(型号40650)和油擦青铜外饰面(型号40651)两个型号,均带有三个哑光黑色的扇叶,一个磨砂玻璃灯罩和3档调速电机,并带有一个遥控器。Honeywell的有产品包括油擦青铜外饰面(型号50514)、香槟色外饰面(型号51623)、青灰色外饰面(型号51624)、拉丝镍外饰面(型号50195)及白色外饰面(型号51030)5个型号,均带有三个哑光黑色的扇叶,一个磨砂玻璃灯罩和3档调速电机,并带有一个遥控器。产品型号印在位于风扇外壳组件顶部的银色标签上。

    本次召回的产品在中国制造,由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HKC-US公司进口。从2018年2月至2021年8月,在Lowes.com、Amazon.com、Wayfair.com、Overstock.com、Hayneedle.com、Houzz.com、eAcces.com和Build.com网站上售出约77900个,零售价约为150美元。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该产品在正常使用时,风扇叶片可能会脱落,有导致消费者受伤的风险。截至目前,HKC-US公司已收到60例叶片从风扇上脱落的报告,其中3例对墙壁造成损坏,幸无人员受伤。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HKC-US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吊扇的照片及日期编号。若确认属于召回范围,消费者会被指示将风扇拆下并丢弃,HKC-US公司会提供免费替换的新风扇灯。此外,消费者还可以拨打HKC-US公司的免费电话888-232-9895(早上8点到晚上8点,周一到周五)、发送电子邮件至ceilingfanrecall@sedgwick.com或访问网站www.ceilingfanrecall.expertinquiry.com、https://hkcus.com/recall-rio或www.hkcus.com以获取更多召回产品的信息。

    制造商:

    Zhongshan Kong Luen Wah Ho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of China

  • 灯世界发布 (EU)2019/2020欧盟新版照明产品生态设计法规中文译本

    2019年1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OJ L 315/209, 5.12.2019发布了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10月1日通过的光源和独立控制器的生态设计要求法规(EU)2019/2020,以实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指令2009/125/EC(为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新法规从2021年9月1日起强制执行,并替代现行的(EC) No 244/2009(非定向家用灯具的生态设计要求) 、(EC) No 245/2009(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镇流器及其灯具的生态设计要求) 和(EU) No 1194/2012(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 三部法规。

    2019年1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OJ L 50/22, 24.2.2020发布了针对法规(EU)2019/2020的勘误表,修正了三处错误。2021年2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OJ L 68/108 26.2.2021发布了法规 (EU) 2021/341,再次修正了(EU)2019/2020的部分内容。

    相对于旧版,新标准有如下主要变化:

    • 删除启动时间、上升时间等要求
    • 使用相移因数来代替功率因数
    • 增加频闪和频闪效应的要求
    • 增加网络待机功耗的要求
    • 增加独立控制器转换效率的要求
    • 适用范围增加了带灯的家电、家具等产品
    • 使用新的能效等级分类,提高对能效的限值要求
    • 能效指标从EEI改为Ponmax,统一照明产品的能效计算公式,增加显色指数的影响因素
    • 光源的验证测试样品减少为10个,驱动器样品改3个
    • 耐久性测试时间由原来的6000小时减少到3600小时,但大幅提高流明维持率的要求
    • 删除开关周期的测试要求

    以下是(EU)2019/2020的中文译本。

     

    1. 适用范围

    (1)本法规针对以下产品确立了生态设计监管要求:

    (a)光源

    (b)独立控制器

     

    2. 豁免

    (1)本法规不适用于以下场合使用的的光源和独立控制器:

    (a) 潜在爆炸性环境中

    (b) 应急用途

    (c) 放射性和核医学装置中

    (d) 军事或民防设施、设备、地面车辆、海上设备或飞机内或之上

    (e) 在机动车辆、其拖车和系统、可互换牵引设备、部件和独立技术装置中或之上

    (f) 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或之上,以及拖车内或之上

    (g) 可互换设备内或之上,该设备在道路上连接使用时,拟从地面牵引或安装并从地面完全升起,或如法规(EU) 167/2013的规定不能绕垂直轴铰接

    (h) 在民航飞机内或之上

    (i) 铁路车辆之内

    (j) 船舶设备

    (k) 医疗器械以体外医疗器械

    (2)此外,本法规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 功率P≤13W的T5双端荧光灯

    (b) 电子显示器

    (c) 电池供电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器

    (d) 用于光谱学和光度学领域的光源

    (e) 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辆上的光源和独立控制器

    (3)光源或独立控制器用于以下之一的,可免除本法规的要求:

    (a) 信号灯

    (b) 图像捕获和图像投影灯

    (c) 特定有效功率>2 mW/klm的紫外线光源

    (d) 峰值辐射约253.7 nm的杀菌灯

    (e) 用于消毒或捕蝇的光源

    (f) 用于产生臭氧的光源

    (g) 用于珊瑚虫和黄藻共生培育的光源

    (h) 用于美黑的FL光源

    (i) 用于美黑的HID光源

    (j) 用于植物照明的光源

    (k) 相关色温CCT>7000 K的HID光源

    (l) 光束角度小于10°的光源

    (m) 光通量>12000 lm的卤素灯

    (n) 用于需要高质量彩色光的颜色可调光源,至少包括以下颜色,并且每种颜色的最小激发纯度为:

    (o) 标准光源

    (p) 专门为光敏患者提供的光源

    (q) 用于高温环境的白炽灯

    (r) 用于高温环境的卤素灯

    (s) 用于工业或专业电加热设备的外壳由石英玻璃制成的白炽光源

    (t) 用于工业或专业电加热设备的卤素光源

    (u) 用于影视演播室的单端荧光灯

    (v) 由艺术家制作的数量不超过10个的LED或OLED光源

    (w) 符合以下条件的白光光源

    (1) 用于电影电视演播室和外景地、摄影工作室和外景地的场景照明,或用于剧院、音乐会或其他娱乐活动的舞台照明;并且:

    (2) 至少满足以下规格之一:

    (a) LED的功率≥100W,且显色指数>90

    (b) 使用低压电源和GES/E40、K39d灯座,色温可调低至1 800 K

    (c) 功率≥180W的LED,且光输出照射面小于发光面

    (d) DWE类型的白炽光源,功率650W,电压120V,螺丝接线端子

    (e) 功率≥100W的LED,允许用户为光输出设置不同的相关色温

    (f) 带G5灯脚的T5 LFL,CRI≥85且CCT为2900 K、3000 K、3200 K、5600 K或6500K

    (x) 用于红外加热的白炽灯

    (4)持续连接到高速网络的设备,应豁免待机(Psb)和网络待机(Pnet)要求。

    (5)用于家用洗衣机和洗干一体机、家用洗碗机、家用滚筒式干衣机和制冷器具的光源,应免除流明维持率、存活率和寿命信息的要求。

     

    3. 定义

    (1)“光源”,是指依赖电源工作并具有以下光学特性的产品,包括直接发光或转换后发光的非白炽灯产品:

    (a) 色度坐标x和Y的范围为:

    0.270 < x < 0.530 且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b) 附件I定义的发光投影面的光通量<500lm/mm2

    (c) 光通量在60-82000lm之间

    (d) 显色指数(CRI)>0

    其中,高压钠(HPS)灯的颜色坐标不符合上述条件(a),但也被本法规视为光源。

    光源不包括:

    (a) LED晶粒或LED芯片

    (b) LED封装

    (c) 含有光源的产品,可以取下这些光源以进行验证

    (d) 包含在光源中的发光部件,而这些部件不能从光源中取出进行验证

    (2) “控制装置”,是指在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规定的条件下,为一个或多个特定光源提供所需的电力的一个或多个设备,该设备可能在物理上集成或不集成在光源中。

    (3)“独立控制器”,指在物理上没有与光源集成的控制器,并作为独立产品或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出售的控制装置。

    (4)“待机模式”,指光源或独立控制器与电源连接,但光源故意不发光,且光源或控制装置处于等待控制信号返回发光状态的工作模式。

    (5)“联网待机模式”,指光源或独立控制器连接到电源,但光源有意不发光或控制装置不提供使光源发光的电力,处于等待远程触发以返回到发光状态的模式。

    (6)“开启模式功率”(Pon) ,指光源在满载状态下的耗电量。

    (7)“空载功率”(Pno) ,指独立控制器在空载模式下的耗电量。

    (8)“待机功率”(Psb) ,指待机模式下光源或独立控制器的耗电量。

    (9)“网络待机功率”(Pnet) ,指CLS或CSCG在网络待机模式下的耗电量。

     

    4. 能效要求

    (a) 光源宣称的开启功率Pon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功率Ponmax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 C:校正系数,其值取决于光源类型,见表2

    — L:终端损失系数,是用于计算的常数,不反映光源的真实参数。其值取决于光源类型,见表1

    — F:能效系数,非定向光源为1.00(NDL,使用总通量),定向光源为0.85 (DLS,使用锥形有效光通量)

    — η:阈值能效,是用于计算的常数,不是最低要求能效。其值取决于光源类型,见表1

    — R:显色指数系数,CRI≤25时,为0.65;CRI>25时,为(CRI+80) /160

    (b) 独立控制器在满载时的最低能效要求如下:

    独立控制器的空载功耗Pno≤0.5 W。

    独立控制器的待机功耗Psb≤0.5W,联网待机功耗Pnet≤0.5W,二者不得相加计算。

     

    5. 性能要求

    光源应符合下表要求:

    6. 产品信息要求

    6.1 光源上要标示的信息

    除CTLS、LFL、CFLni、其他FL和HID外,所有光源的表面在标注安全信息后,如果空间足够,还应依次标注有效光通量、相关色温和光束角。

    6.2 包装上要标示的信息

    (1) 单独出售的光源,应在包装上标示以下信息:

    (a) 有效光通量(Φuse)

    (b) 相关色温或可调范围

    (c) 定向光源的光束角或可调范围

    (d) 电气接口说明

    (e) LED和OLED光源的L70B50寿命

    (f) 通电模式功率(Pon)

    (g) 待机功率(Psb)

    (h) 网络待机功率(Pnet)

    (i) 显色指数CRI或可调范围

    (j) 如果光源的CRI<80,且拟用于室外、工业等场合,则应标示此类应用

    (k) 如果光源用于特定的环境温度,应标示这些条件

    (l) 如果光源不能调光,或只能使用特定调光器或特定的有线或无线调光方法,则应标示警告语。

    (m) 如果光源含汞,则应标示警告语

    (n) 如果光源在WEEE指令的范围内,则应标示警告语:“a warning That it shall not be disposed of as unsorted municipal waste(不得将其作为未分类的城市废物处理) 。”

    (2) 单独销售的独立控制器,应在包装上标示以下信息:

    (a) 控制器的最大输出功率

    (b) 适用的光源类型

    (c) 满载时的效率

    (d) 空载功耗(Pno)

    (e) 待机功耗(Psb)

    (f) 网络待机功耗(Pnet)

    (g) 如果控制器不适合调光光源,或只能用于特定类型的可调光光源或使用特定的有线或无线调光方法,则应标示警告语

    (h) 一个二维码(QR) ,可以跳转至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的网站,以查阅该控制器的完整信息

    6.3 网站信息

    对于独立控制器,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应在一个免费网站上显示以下信息:

    (a) 上述第 (2) 条中规定的信息,但 (h) 点除外

    (b) 外形尺寸

    (c) 重量

    (d) 如何移除照明控制部件和非照明部件的说明,或在市场监管测试期间如何关闭照明控制部件或将其功耗降至最低的说明

    (e) 兼容的可调光光源列表

    (f) 按照WEEE指令,对产品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如何处理的建议

    6.4 技术文件

    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应提供在不损坏产品的情况下移除或更换光源和控制器的信息。

    6.5 产品信息

    技术文件应列出产品符合特定豁免条件的技术参数,特别对于豁免条款的第3(p) 条中指出的光源,应说明:“This light source is only for use by photo sensitive patients. Use of this light source will lead to increased energy cost compared to an equivalent more energy efficient product(本光源仅供光敏患者使用。与同等更节能的产品相比,使用本光源将导致能源成本的增加。) ”

     

    7. 合格评定

    LED和OLED光源应进行耐久性试验,以验证其流明维持和存活率,测试样品为10个。

    (a) 环境条件和测试设置:

    (i)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10°C且平均风速小于0.2m/s的室内进行;

    (ii)样品应以垂直向上的方向安装,或按制造商或进口商宣称的特定方向安装;

    (iii) 测试电压为230V50Hz,偏差应在2%以内,总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

    (b) 耐久性试验步骤:

    (i) 测量初始光通量;

    (ii) 在满功率下对样品进行连续1200次开关循环,每次开启150分钟然后关闭30分钟,总测试时间为3600小时;

    (iii) 测量存活样品的最终光通量;

    (iv) 计算流明维持率。

     

    8.市场监管的验证程序

    市场抽检程序如下:

    (1)抽检数量为10个光源或3个独立控制器,对于LED灯条或灯串等可裁剪的光源,应使用50cm的长度或最接近的长度进行验证测试。

    (2) 实测值符合宣称值,验证公差见表6。

    验证公差仅用于对宣称值的验证,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不得将其用作允许公差来解释技术文件中的参数。

    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不得在市场上投放能够识别出正在被测试并通过自动改变其性能来使参数表现得更佳的产品,如果产品具有此类功能,则该型号和所有关联型号应被视为不合格。

    软件更新不能影响产品的性能,产品的能耗和其他参数不得在软件或固件更新后恶化,用户拒绝更新不能导致性能变化。

     

    来源:https://eur-lex.europa.eu/

  • 中国国家标准新增《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等9项照明相关标准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4号)》,批准《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等18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本次公告涉及的照明类标准有如下9项:

    GB/T 40995-2021村镇照明规范

    国家标准《村镇照明规范》由TC537(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清控人居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央美术学院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 、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照明学会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央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 、朗明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普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宏力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春为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中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现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优普新基建有限公司 、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乔智创新(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B/T 13259-2021高压钠灯 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高压钠灯 性能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汉光照明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

     

    GB/T 15039-2021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

    国家标准《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标准灯泡》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占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GB/T 15040-2021工作测光标准灯泡

    国家标准《工作测光标准灯泡》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占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维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GB/T 30104.101-2021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1部分:一般要求 系统组件

    国家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1部分:一般要求 系统组件》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无锡庆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GB/T 30104.102-2021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2部分:一般要求 控制装置

    国家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102部分:一般要求 控制装置》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常州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GB/T 30104.201-2021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201部分: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荧光灯(设备类型0)

    国家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201部分: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荧光灯(设备类型0)》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浙江博上光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量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

     

    GB/T 30104.304-2021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304部分:特殊要求 输入设备 光传感器

    国家标准《数字可寻址照明接口 第304部分:特殊要求 输入设备 光传感器》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博上盛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上海企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量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天正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 。

     

    GB/T 32483.2-2021灯控制装置的效率要求 第2部分:高压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控制装置效率的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灯控制装置的效率要求 第2部分:高压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控制装置效率的测量方法》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量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安徽卓越电气有限公司 。

  • 欧盟提议修订《水俣公约》的管控要求

    2021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1/727修订建议,拟对《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中涉及的产品及生产工艺进行修订。

    拟修订的内容如下:
    I. 在附件A第一部分拟增加如下条文:

    II. 在附件A第二部分拟增加如下条文:

    (1)国际标准ISO 13897:2018和ISO24234:2015中描述的汞齐胶囊被认为适合牙医使用。
    (2)汞齐分离器必须符合包括ISO 11143:2008在内的有关的国际标准。

    III. 对公约附件B拟增加如下条文:

    https://eur-lex.europa.eu/

  • 中国国家标准新增《LED灯丝灯性能要求》等4项照明相关标准

    2021年3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3号)》,批准《LED灯丝灯性能要求》等36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次公告涉及到照明类的标准有如下4项:

    GB/T 39928-2021《LED灯丝灯 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LED灯丝灯 性能要求》 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晓兵 、邓雪梅 、张德保 、魏彬 、柯柏权 。

    GB/T 39930-2021《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面板 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面板 性能要求》 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江苏壹光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本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中量检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张德保 、黄刚毅 、王有锁 、李本亮 、蔡喆 。

    GB/Z 39942-2021《应用GB/T 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国家标准《应用GB/T 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 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合肥本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豪庭灯饰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郑东 、陈松波 、华树明 、魏彬 、李本亮 、周仁义 、陈凯 、曾海生 、金泽勇 。

    GB/T 39943-2021《LED灯串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LED灯串性能要求》 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庄晓波 、王晔 、张淑珍 、李江山 、林继钢 、施晓红 。

     

    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3号

  • 美国TPCH包装法规新增两项管制物质

    2021年2月16日,美国TPCH (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 House)更新了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管制法规,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和全氟烷基及多氟烷基(PFAS)作为管制物质,以及用于识别和管制包装中其他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的新程序和标准。

    美国TPCH成立于1992年,专门负责推广和协调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管制的法规。本次修订后,TPCH的要求更新为如下:

    下载: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 Model Legislation

  • FCC ID 认证资料的查询方法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是美国政府于1934年成立的主管电磁兼容的独立机构,主要负责全美范围的无线电、广播、电信、电子电气等设备的管理。

    FCC制定了有关电磁兼容、频率范围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作为其执法依据,并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产品和设备实施了授权制度。

    1. FCC的授权方式

    FCC的授权程序针对不同的产品有两种方式,其测试要求、申请流程以及标志方式都有较大差异。

    1.1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SDoC)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只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获得符合FCC技术要求的确认报告即可。所有获得SDoC批准的设备都可以标注FCC标志,但允许制造商不标注或使用电子标签去替代物理标签。

    SDoC授权适用于技术成熟、测试方法易于理解、干扰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电脑及外设、家用电器、电源供应器、灯具等产品。

    1.2 符合性认证(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CoC)

    符合性认证也称为FCC ID认证,产品在FCC列名实验室测试完毕,还要将测试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与产品相关的用户手册、文档和照片等)递交到FCC指定的电信验证机构(Telecommunications Certification Body,TCB)审核,如果符合FCC技术要求则授权一个ID号码并在网上列名。同时,制造商还应在产品上标示出FCC ID号码,或使用数字化标注。

    FCC ID授权适用于使用新技术、涉及复杂测试或造成有害干扰的风险较高的设备,包括无绳电话、射频遥控器或无线电收发模块等产品。

    2. 智能照明产品的FCC授权要求

    智能照明是利用嵌入式计算机、网络通信、云端处理、传感器等技术组成的照明控制系统,可实现对照明设备的智能化控制并获得丰富的场景体验。依照FCC的相关规则,智能照明产品的授权方式涉及独立的无线电模块授权和灯具产品授权两种情形。

    2.1 无线电模块的授权

    无线电模块是智能照明产品的核心部件,常用的信号传输模式包括ZigBee、Bluetooth、Wi-Fi等多种,适用于不同的产品类别和客户需求,这些模块适用于FCC ID授权程序。

    灯具制造商使用的无线电模块通常由第三方厂家提供,这些厂家为了降低应用上的技术难度及提高开发时效,通常会事先对无线电模块申请FCC ID授权。

    2.2 智能灯具的授权

    使用无线电模块的智能灯具原则上应遵循FCC ID授权程序,但若灯具内选用的无线电模块已经获得FCC ID授权,则灯具厂家可以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给FCC认可实验室,只需按照SDoC程序对灯具进行测试即可。获得SDoC批准的灯具可以标注FCC标志,无需标注无线电模块的FCC ID号码。

    若智能灯具选用的无线电模块没有获得FCC ID授权,或其无线电传输部分与电源电路结合为一体而无法单独认证,则应对电源部分或整个灯具申请FCC ID授权。

    3. FCC ID信息的查询

    FCC ID标识符的格式为 AAAAA-XXXXX,AAAAA 代表5位字符的厂商编码,XXXXX 由不超过14位的字符组成,是授权设备的唯一代码。知道FCC ID号码即可在FCC网站查询该产品的所有认证信息,包括设备照片、用户手册、工作频率以及测试报告等资料。

    查询示例:

    • 以下是智能灯具常用的一个Wi-Fi模块,厂家提供的FCC ID号码是“2ANDL-TYWE2S”。

    • 登录FCC ID查询网站fccid.io,在“FCC ID Search”栏内填入FCC ID号码,点击“Search”进行查找。

    • 返回的搜索结果包括两个部分,前一部分包括申请人、测试实验室、TCB等基本信息,后一部分包括用户手册、测试照片、测试报告、标签等授权文件的列表。

    • 点击相关授权文件的下载链接,可查看原始文档的详细信息。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和King of Fans公司联合召回一款中国产吊扇灯

    2020年12月23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加拿大卫生部和King of Fans公司联合召回一款中国产吊扇灯。

    本次召回涉及Hampton Bay品牌的一款室内/室外灯,该产品的风扇叶片为54英寸,底部LED 有白色灯罩,另附有遥控器。该产品的外表分为哑光白色哑光黑色黑色抛光4种颜色,UPC号码印刷在风扇顶部银色标签

    该产品在中国制造,于2020年4月到2020年10月,在全美Home Depot 门店和homedepot.com网站售出约182,000个,零售价约150 美元。此外,在加拿大售出约8,800个。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风扇叶片在使用时可能会脱落,有造成消费者受伤的危险。截止目前,King of Fans公司已经收到47起叶片从风扇脱离的报告其中两起事故击中消费者,另有4起事故造成财产损失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King of Fans公司以获取免费换新。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拨打电话866-443-1291、发送电子邮件至MaraRecall@kingoffans.com或访问网站www.kingoffans.com以获取更多召回产品的信息。

    Manufacturer

    Chien Luen Industries (Zhongshan) Ltd.
    Zhongshan
    CHINA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和Spirit Halloween公司联合召回三款中国产儿童手电筒

    2020年12月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加拿大卫生部和Spirit Halloween公司联合召回三款中国产儿童手电筒。

    本次召回涉及Spirit Halloween公司的儿童手电筒这些产品的外表为红色、绿色和浅蓝色,分别印有瓢虫、鬼怪和小马图案,每个产品都配有三替换的镜片。被召回产品的日期代码为20-05-966658-SP1,印电筒外壳的端。

    本次召回的产品在中国制造,由美国新泽西州的Spirit Halloween公司进口。从2020年8月到2020年9月,在全美售出约6,100个,零售价约为8美。此外,在加拿大售出约380个。

    本次召回的原因是,手电筒中的电池可能会过热,有造成烧伤和火灾的危险。截至目前,Spirit Halloween公司已收到4起手电筒过热的报告,其中一起导致轻微灼伤。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儿童身边取走该手电筒并取出电池Spirit Halloween公司获得全额退款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拨打Spirit Halloween公司的免费电话866-586-0155(从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星期一至星期五)、发送电子邮件至GuestServices@spirithalloween.com或访问网站www.spirithalloween.com以获得更多召回产品的信息。